肉刑,明王之制,荀卿每论之。至汉文帝感太仓公女之言而废之。班固著论宜复。迄汉末魏初,陈纪又论宜申古制,孔融云不可。复欲申之,钟繇、王朗不同,遂寝。夏侯玄、李胜、曹羲、丁谧建私议,各有彼此,多云时未可复,故遂寝焉。
肉刑是圣明君王制定的法度,荀子常论起它的必要性。到汉文帝时,因为感动于太仓令淳于意的女儿缇萦的话而废除了肉刑。东汉班固写了论述的文章,认为应该恢复肉刑。到汉末魏初年间,陈纪又论起应该重申古代的肉刑制度,孔融说不可以。陈纪想再三申述,钟繇、王朗都不同意,争辩这才作罢。夏侯玄、李胜、曹羲、丁谧等魏臣都曾私下争议过,但因为各有观点,多数人认为当下不能恢复肉刑,所以此事的争议便平息了。